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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养殖的管理(宠物养殖的管理规范)

时间:2024-04-18 17:18: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02 栏目名: 问答

宠物养殖的管理(宠物养殖的管理规范)

宠物犬饲养管理法规_宠物狗的饲养管理规定

在小区等地方 饲养 宠物犬时必须遵守那个地方的规定,那么宠物犬的饲养管理法规有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宠物犬的饲养管理法规,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宠物犬的饲养管理法规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通辽市城区宠物犬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通辽市城区内严禁饲养体高(肩高)超过35厘米、体长超过80厘米的大型犬类宠物;携宠物犬外出必须将犬装入犬笼或者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二、严禁携带宠物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广场、草坪、市场、商场(店)、商业街区、宾馆、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游乐场、候车(机)室、影剧院、餐饮服务及其他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

三、携宠物犬外出,宠物所产生的粪便,携带人必须立即清除;未及时清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宠物犬主人应定期到农牧业局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为宠物犬进行检疫、注射疫苗,凭免疫证明到农牧业局登记并领取免疫标志。

五、饲养宠物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宠物犬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时,主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 措施 予以制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宠物犬伤人的,宠物犬饲养人、所有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六、宠物犬主人拒绝、阻碍有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 教育 或者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警犬、导盲犬等非宠物犬类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建成区内犬只的饲养、销售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养犬管理应当遵循政府监管、基层参与、养犬人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 建立由公安、农牧、城管、卫计委、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并具体负责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养犬行为。

农牧业局负责犬的免疫、检疫、防疫登记和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发放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供应兽用狂犬疫苗,监测、预防和控制犬类狂犬病疫情,及时向卫计委提供疫情信息,界定公告养犬种类及标准。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在道路、广场上售犬和违章携犬等破坏市容的行为,查处养犬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捕杀狂犬,组织收容和管理被遗弃犬、无主犬。

卫计委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以及被犬伤害者的诊治和狂犬病疫情监测的管理。

工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制定文明养犬公约,依法调解处理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和治安隐患,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

居民、业主和其他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文明养犬公约。

第六条 下列区域禁止养犬:

(一)机关、医院(宠物医院除外,下同)的办公服务区;

(二)学校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

(三)单位的集体宿舍区。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划定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

居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

第八条 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建成区内禁养下列犬只:

(一)列入禁养目录的烈性犬;

(二)体高(肩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

第九条 单位养护卫犬,应当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第十条 居民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户居住的在禁止养犬区外的固定住所;

(四)城区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只。

第十一条 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携犬到农牧业局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凭免疫证明到农牧业局登记并领取免疫标志。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养犬人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和犬的品种、种类、特征等。

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3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二条 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于10日内向农牧业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免疫标志。死亡犬尸体不得随意抛弃,必须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 报告 养犬登记部门。

第十三条 养犬人不得虐待、遗弃活犬。

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养犬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第十四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宾馆、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游乐场、候车(机)室、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以上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携犬人进入;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三)乘坐客运出租汽车,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四)携带犬的人不得乘坐电梯上下楼,应当走普通人行楼梯上下楼;如紧急情况需要乘坐电梯,应当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五)为犬佩戴免疫标志,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 儿童 ;

(六)主要道路、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每日8时至20时之间不得携犬进入。主要道路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七)携犬户外活动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严禁污染环境。

(八)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溜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第十五条 除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其经营管理者有权决定限制携犬(导盲犬、扶助犬除外)进入。

第十六条 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区域,应当设立明显标志。禁止携犬进入场所、区域的管理、服务人员有权制止携犬进入行为。

第十七条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在24小时之内将伤人犬只送交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 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到动物检疫机构对犬进行检疫。

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农牧业局应当指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及时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类狂犬病或者狂犬病疫情,应当立即向农牧局、卫计委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按职责分工依法采取灭犬防治措施,公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第二十条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或者从事其他犬类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的,还应当依法取得农牧业局发放的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应当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并经过执业登记注册。

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和举办犬展览。

第二十一条 养殖、销售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不得流动销售;

(二)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在交通主干道的沿街店面以及闹市区;

(三)经营的犬只应当笼养;

(四)对养殖的犬只应当进行犬类狂犬病预防接种,经预防接种后,由市农牧业局出具免疫标志;

(五)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消毒等卫生要求;

(六)不得将养殖的犬只带出饲养场地;

(七)城区居民小区养犬,不得在居民小区公用场所养犬,如小区内的空闲地、楼顶、楼道、地下室等公用面积空闲地。

第二十二条 禁止伪造、买卖与养犬或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证明。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饲养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七款规定,不及时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管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管理规范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对饲养的犬只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违法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或者农牧业局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有关部门处理违规犬,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由卫计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造成狂犬病传播危险的或造成他人残疾、死亡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拒绝、阻碍犬类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实行执法责任制,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文明执法。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二)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其他旗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规范养犬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生效前已经饲养的犬类,其饲养、销售与管理活动,按照本办法予以规范。

通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宠物犬的饲养管理法规二

关于宠物伤人事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受害方举证责任:包括

1、证明受损害的事实;

2、受损害一方的损害是由侵害方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的。实际上饲养的动物伤人比较难确定证据,一般确定证据的方式有事故发生过程的录音、报警后的询问笔录、正规医院的就诊证明等。

侵害方的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侵害方负担的举证责任就是是证明损害是因受害方的过错或者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只有证明对方有过错,可减轻或者是免除侵害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关于宠物伤人事件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对于动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当发生宠物伤人事故后,对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如果侵害方能证明受害方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或者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害方的赔偿责任。

宠物犬的饲养管理法规三

青岛市限制养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等四区(以下称市内四区)。

第三条 市内四区所辖的农村区域为一般限制养犬区(以下称一般限养区),其他区域为重点限制养犬区(以下称重点限养区)。

第四条

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的审批、登记、注册,核发养犬许可证、犬牌等,组织捕捉、没收无证犬和违章犬,并对违章养犬者进行处罚。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狂犬病人的诊治以及疫情监测,并负责重点限养区内犬的防疫、登记、免疫证明的发放以及狂犬病的诊治及疫情监测。畜牧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疫苗的供应和一般限养区内犬的防疫、登记、免疫证明的发放以及狂犬病的诊治及疫情监测。其他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犬类的管理。

第五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六条

市内四区的单位除经公安部门批准饲养军犬、警犬和作为科研医疗实验或表演道具等使用的犬外,禁止饲养其他犬。市内四区的工厂、仓库等有重要设施的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公安部门批准,可以饲养护卫犬。

第七条 居民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境外人员持有长期居留证,年满18周岁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独院独户居住或居住整套房屋。重点限养区内的居民除经批准可以饲养体重不超过8千克的小型观赏犬外,禁止饲养其他犬。

第八条

重点限养区内的居民申请养犬,应当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部门审核,由市公安部门批准。一般限养区内的居民申请养犬,应当持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部门批准。单位申请养犬,应当持单位证明向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部门批准。

第九条

公安部门应当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对符合养犬条件的,予以批准;对其中需购犬的,发给购犬证明;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经批准养犬者,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携犬到卫生防疫部门或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犬的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向 保险 公司投保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养犬者持卫生防疫部门或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免疫证明以及有关保险单据,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养犬许可证》,并给准养犬挂犬牌。

第十一条 经批准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因违反本办法,所养犬被公安部门没收的,不得再次申请养犬。

第十二条

《养犬许可证》每年注册一次,注册前一个月内,养犬者必须携犬进行健康检查,并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公安部门凭免疫证明注册。逾期不注册的,《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失效,其所养犬视为无证犬。

第十三条

经批准养犬者,在登记注册时应当向公安部门缴纳登记注册费;对不按规定缴费的,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养犬许可证或年度注册。缴费标准为:重点限养区的居民饲养观赏犬的,每只每年5000元;一般限养区的居民饲养犬的,每只每年50元;单位饲养护卫犬的,每只每年6000元。经公安部门批准饲养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用犬的,免予缴费。

第十四条 前条所列费用由公安部门统一收取,主要用于城市的限制养犬管理和其他管理。

第十五条 经批准养犬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携犬进行检疫、免疫接种、诊疗和办理有关手续外,所养犬必须栓养或圈养,禁止携犬出户;

(二)在第一项情况下携犬外出的,必须携带《养犬许可证》,束链牵犬,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和进入其他公共场所,所携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三)每年按照规定的时间携犬到公安部门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

养犬者变更住址或养犬条件的,应当到原审批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养犬许可证》遗失、损毁的,应当立即到原发证部门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七条

犬死亡的,养犬者应当在5日内到原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犬失踪的,养犬者应当在3日内到原审批部门进行登记,失踪超过一个月的,养犬者应当到原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禁止在市内四区从事犬的养殖和交易。

第十九条

从外地携犬进入本市的,携犬者必须出具该犬所在地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犬类狂犬病检疫免疫证明,经本市畜牧兽医部门验证,方可进入本市。从境外进入本市的犬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 犬咬伤他人,养犬者应当立即将被害者送往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诊治,并将犬留验,由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发现狂犬或狂犬疫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畜牧兽医和公安部门报告;上述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规定采取灭犬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 对捕杀的狂犬和因狂犬病死亡的家畜,一律进行焚烧处理,严禁出售食用。

第二十三条 凡未挂公安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的犬一律视为无证犬,由公安部门予以没收。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养犬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没收其犬,并吊销其《养犬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对养犬者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失踪犬在失踪期间伤害他人的,没收该犬、并吊销《养犬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犬的养殖和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犬和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吊销《养犬许可证》,并对养犬者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被伤害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由养犬者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拒绝、阻挠有关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部门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各县级市及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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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医院怎么经营管理

导语宠物医院(pethospital)是专门为宠物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场所。宠物诊疗服务是一个新兴产业,不仅具有专业技术性强,社会服务范围广,行业起步晚发展快的特点;更重要的是其服务对象即宠物没有丝毫语言表达能力。那么宠物医院怎么开呢?开宠物医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宠物医院加盟如何经营好?下面是宠物医院百科,最详尽的宠物医院知识都在这里了。

目录开宠物医院条件手续宠物医院装修宠物诊所管理制度宠物医院名字宠物医院加盟兽医资格证宠物医院选择1开宠物医院条件手续一、开宠物医院需要什么条件?

1、开宠物医院不仅需要兽医证一张、还要有(小动物医师)资格认定书、且有3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

2、开业前需要到卫生、公安、税务、兽医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合格证,审批期间,建议你尽快拟定一份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摸清必要的进货渠道。

3、申办人需要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规范名称为“XX动物医院”或“XX动物诊所”,设置级别依据动物医院、诊所各自标准确定。

4、向当地的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站提出设置许可的申请,一般步骤都很繁忙,初次申请通过,才可以继续申请。需要准备的书面调料有。填写书面申请书,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宠物医院的地址方位图,预设置动物医院,诊所的室内平面图,兽医资格证书。

二、开宠物医院资质手续

了解当地关于开办、经营宠物医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此要求办理全部手续。每个地区对宠物医院的开办资格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有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场所。

有与从事动物诊疗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必要的动物诊疗器械、设备和药品。

1、去当地的农业局或畜牧兽医局办理诊疗许可证。

2、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2宠物医院装修1、确定装修方案

医院装修常常会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会临时改装修方案。想法本是好的,根据需求不断在改进。可是同时又会面临另一个问题就是会导致医疗工艺设计不能够及时到位。再者因为临时决定,从而出现一种考虑不周全的情况。随意最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装修方案一旦确定好,尽量不好改动。

2、装修设计

宠物医院的装修设计从整体上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同时专业性极强。在设计过程中,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比如:不仅要考虑到医院内部完成医疗技术功能的操作系统。同时还要考虑宠物以及医护人员的感受。尽最大的努力为宠物提供一个温馨、舒适、优美的就一环境。

3、宠物医院门面装修

宠物医院的门面装修是非常关键的。一定要把握颜色的合理运用,让整个门面装修显得大气温馨。如果颜色选用过于冷色调的话,会给宠物宝贝已经宠物主人一种冷冷的感觉。

4、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材质

宠物医院在装修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美观的问题,同时还得注重健康。可是这点常常被忽略。在此小编友情提醒一下,宠物医院的装修一定要选取一些安全,无毒、无害、无污染的材质。必须符合“绿色材质”的标准。

5、合理装饰

千万不要小看宠物医院的装饰以一些家具的摆设。医院室内整体的空间布局和色彩的组合是最能体现一家医院的风格以及特点。在此之前需要调查客户的心理,根据这些数据加以分析,确定最后的装饰方案。

3宠物诊所管理制度一、持证经营制度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事先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未取得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批准后,在显眼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主要技术人员照片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接诊制度

对就诊患病动物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对诊疗结果负责,并记录病历,使用兽药处方签,凭兽医处方领取和使用兽药。病历卡制作规范,存档完整、齐全。处方签开具应清晰、明了和兽用药使用管理规定。不购入使用假、劣兽药,不使用人用药。

三、兽药管理使用制度

(1)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触动药品。

(2)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随时入桶。

(3)按类别摆放整齐各种药品,按不同要求保存特殊药品。

(4)每天检查各种药品的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药品的购进和使用台帐记录。

(5)每天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正常,冷藏药品是否完好宠物医院规章制度宠物医院规章制度。

(6)配药人员不仅要严格遵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而且要能够提出正确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7)静注药品的准备要做到:辩清药品、看明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8)注射器、输液器绝对一次性使用,严禁再用。

四、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

门诊室、手术室、动物隔离间应配备消毒灯和消毒器械,每天消毒一次,场所内保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卫生。对医疗废弃物做到每天清理,采取无害化处理。对普通病死动物采取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疫情报告和其他制度

在接诊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国家规定应予扑杀的染疫动物,不得进行治疗。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不得从事动物免疫工作。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法律与动物卫生防疫知识。

4宠物医院名字小小动物医院

世纪缘动物医院

丰南动物医院

锦麟宠物医院

牧医宠物医院

我爱宠物医院

望康宠物医院

宝贝宠物医院

皮卡丘宠物医院

关爱宠物医院

金丽宠物医院

宠物康体中心亮亮宠物医院

宠物E家

5宠物医院加盟一、开设宠物医院的相关手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想开设一家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必须首先到所在区县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开设宠物医院的先期资金:拟开设动物医院的,应当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病房、药房、化验室、X光室或B超室、消毒供应室等8个科室;拟开设动物诊所的,应当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消毒供应室等6个科室。

三、宠物医院的选址:一般而言,最好选择地理位置方便,有停车位的场所。而且应该注意到周围宠物医院的分布情况。最后,应该考虑到周围社区人群的消费能力。动物诊疗机构的选址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动物医院室内使用面积应在120平方米以上,动物诊所室内使用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

四、宠物医院的用人要求:拟开设动物医院的,应有3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和3名以上注册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拟开设动物诊所的,应有2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和2名以上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

五、宠物医院的进药:治疗人的疾病的医院必须要对人的生命负责,治疗宠物疾病的宠物医院也必须对宠物的生命负责。进药的时候千万不能贪图便宜接受一些私人出售的或者来路不明的药物,为保证品质,最好从正规的药材批发市场进药。

六、特别注意事项:要做好卫生工作,尤其是医疗垃圾如污水、针管、针头等要让专门的卫生机构清除;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与附近的居民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出现了医疗事故或者纠纷,应该积极寻求上级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办事。

七、如何开好宠物医院的小建议:

1、开宠物医院的人最好自己本身就是一名兽医,这样他才能对这个行业更加了解;

2、开宠物医院必须要热爱小动物,对小动物负责,不能光想着盈利。

3、开设宠物医院之初,选择地址非常重要。

4、如果想干这行,必须要对这行有充分的了解才行;干这行必须懂这行,而且要做得比较专业才能在行业内立足。

6兽医资格证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条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畜牧兽医、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去年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或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都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7宠物医院选择1、首先要明白宠物医院和宠物诊所的区别:宠物医院需要3个注册宠物医生资格证加上投资百万仪器设备;而宠物诊所只需要1个以上注册宠物医生资格证,投资10万简单就可以开张。

2、观察宠物医院的环境:清洁、卫生最首要的,闻一下宠物医院消毒剂味道是否浓重,如果是注重日常消毒的医院,应该一进门就能闻到很明显的消毒剂气味,各类物品、病例也应该有序的放置在固定地点。

3、观察是不是每次诊疗后都会立即进行消毒:很多疾病都是具有传染性,及时不是传染病,患病宠物身上也肯定会携带病菌,对于本身免疫力就底下的患病宠物来说,交叉感染往往是致命的,因此对于每只宠物的每一次诊疗后,都必须进行一次消毒工作。

4、观察宠物医生的工作状态:认真、仔细,具有服务精神的宠物医生所必备的素质,如果宠物医生不是很忙,可以选择与其交流一下,当然你必须知道所问问题的答案。如果你问的问题,对方基本都能对答如流,那么至少说明该宠物医生对知识的掌握还不错。

5、观察一下被单独留下治疗的宠物:对于治疗周期较长的宠物,宠友可以留意观察一下,如果医护人员对其不管不顾,表现出没有耐心的,那么就可以选择直接离开了。好的宠物医院,对于每一只来就诊的宠物都是有相关负责人的,即使再忙,也应该有专人照管。

6、留意医院的医疗团队:所有的医生都需要执业兽医师资格证,这个证是国家农业部颁发的,每年的兽医通过率只有10%左右,要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才能考,宠物医生必须持证上岗,要认准这个证。

7、仪器设备:简单标准,就看这最基本的三样有没有:X光机、生化、B超,好一点的医院还会配备核磁共振MRI、内窥镜、心电仪、ICU等。

8、了解一下该宠物医院的收费标准:从各个方面了解一下该宠物医院的收费标准,比如宠物医院里的收费牌、主治医生的资历、常用的药物种类等等。对于收费牌,一般都是一些常规诊疗的收费标准。

9、了解宠物医院品牌

好的品牌,正规的宠物医院必定有着完善的设施和健全的医疗人员,让宠友更加放心。

宠物医院十大品牌瑞鹏宠物医院瑞派宠物医院芭比堂动物医院宠颐生安安宠医美联众合动物医院艾贝尔宠物医院萌兽医馆宠爱国际动物医院宠福鑫【宠物常见病】宠物常见病处理方法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的化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的化妆...【宠物常见疾病】各类宠物常见疾病介绍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的化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的化妆...【宠物意外受伤】宠物意外受伤怎么处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的化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的化妆...【宠物健康】宠物家庭药箱清单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的化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的化妆...【狂犬病】狂犬病的来源和症状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的化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的化妆...【宠物护理员和美容师】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的化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的化妆...【宠物死亡】宠物死亡相关处理事项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妆水是一种一种透明液体的化妆厨房收纳纳厨房收纳,作用:化的化妆...

宠物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现在开办养殖场需要的手续有土地手续;环评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以及备案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预警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陆路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合理设置动物疫病监测站点,健全监测工作机制,防范境外动物疫病传入。科技、海关等部门按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并定期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合理布局监测站点;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并定期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

关于宠物狗的养殖技术是什么

看到狗狗那么可爱,很多人都跃跃欲试想要养一只狗,但你首先要了解怎么才能养好宠物狗,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关于宠物狗的养殖技术是什么方面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宠物狗的养殖技术

有人喜欢给小狗啃骨头、喝骨头汤,其实这是不能补钙的。狗狗和馋嘴的孩子一样,它贪吃的不一定对它有益。做主人千万不可溺爱迁就。要尽快改变陈旧的、不科学的喂养观念和习惯。一旦它因营养失衡影响健康,您的钱就要大把地花在动物医院里了。那样一来,花钱受罪不说,还不一定能治好。

如果自己做饭给狗狗吃,一定要了解它特定的营养需求、不同食物的营养价值、和犬的饮食习惯,还应了解食物制作、贮藏的方法。对食物不同的处理方法对其营养成份的含量会有影响。这一切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

相比之下,狗粮营养全面、使用方便、易于保存。很多老人心疼小狗,觉得那狗粮干巴巴的,没啥滋味。

其实,在国外盛行多年的狗粮为狗狗精心设计,能保证它们拥有健康的毛皮、骨骼和牙齿。很多大型超市里,狗粮的价格并不比每天做饭的成本高,又营养,又简单。您还可以根据包装袋上公布的联系办法,找到它们的代理商,寻求更省钱的方式

当然,和所有商品一样,狗粮也分三六九等,同样是一分钱一分货。如果你选择市面上最低档的狗粮,就要额外给小狗补充宠物或儿童用钙片,并每天1粒鱼肝油补充维生素。

宠物狗喂养的最佳方法

想要宠物狗成年后有一个好的身体,那么从养狗开始就要打好基础,宠物狗的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人的喂养和管理的方法上,特别是饲养名贵的狗,基因遗传原因科学的喂养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下面介绍宠物狗喂养的最佳方法。

1、喂狗要定时、定量、定温和定质

定量饲喂,就是每顿饲喂的量要相对固定,可避免狗饱饥不均的现象,喂得过多,易造成消化不良;喂得太少,会使狗感到饥饿,不能安静休息。凡是饮食不当引起的消化不良,都可以给狗狗适当吃些莫迪益生菌。

定温,是根据季节不同的气温变化,及时调节词料和饮水的温度,做到“冬暖、夏凉,春秋温”。

定质,是指狗的食物配方应符合狗在不同生理状态下的饲养标准。

2、定食具、定场所

饲养狗要有固定的食盆和水盆,还应放在固定的地方。狗的专用食盆要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以防食具不洁而引发疾病。狗的饮食用具最好用不锈钢、铝,食盆还不能太浅,防止食物被狗弄得四处飞溅。此外,狗有固定的食具和进食场所,还可使狗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

3、供应充足的饮水

可用固定的水盆给狗提供充足的饮水,让其随时饮用。饮水要用自来水(白开水),禁用厨房泔水、地表积水等充当饮水,水具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溶液或漂白粉水浸泡,再以清水漂除异味,此外,也可洗净蒸煮消毒。

一个月的宠物狗怎么喂养

狗狗一定要带去打疫苗,狗狗健康的保障。在没有打齐三针疫苗前,不能带它外出散步或排便,不可以洗澡,这些都会容易引起狗狗感冒,发烧,从而导致细小病毒和狗瘟的发生。注射的时间如下:

狗狗出生7-8周 第一次六联疫苗注射

狗狗出生11-12周 第二次六联疫苗注射

狗狗出生14-15周 第三次六联疫苗并注射狂犬疫苗

仔犬20日龄首次驱虫,然后每月驱虫一次,直至1岁。 成年犬每季度驱虫一次。

1.注射疫苗前后1个星期内,不要洗澡

2.在注射完全套疫苗之前,不要外出与其他的狗狗接触

3.之后每年要提前一个月带狗狗注射疫苗

不要让小狗趴在地上,小狗趴在地上肚子很容易着凉,狗狗太小,一有个感冒发烧就可能是致命的。主人最好喂狗狗准备一个温暖柔软的狗窝,让狗狗可以在狗窝里休息,如果没有狗窝也至少拿一张柔软的布铺在地上。

小狗最好不要洗澡,因为小狗的免疫力不强,洗澡很可能会感冒。如果实在是要洗的话也要使用温水,轻柔地揉洗狗狗的毛发,使用清水,害怕洗不干净的话也可以使用狗狗专用的沐浴露,洗的时候不要把水弄到狗狗眼睛里。洗完立刻用毛巾把水吸干,使用吹风去除毛发上残留的水分,一定要彻底吹干,不然很容易生病。

在主人外出回家后,接触小狗之前一定要把手洗干净。公共场所有很多病菌,主人在户外很容易携带病菌,所以要及时洗手消毒,防止小狗受到传染。

在给小狗吃狗粮的时候最好能用水把狗粮泡软,方便小狗笑话,没有狗粮也可以去超市买高钙饼干泡软给小狗吃。小狗也能吃饭,但是要软一点,拌上切得很细的鸡肉或者牛肉。小狗不能吃巧克力,不能吃葡萄,不能吃洋葱,不能吃蒜,不能吃肝,别给它吃生鸡蛋,不能喂它牛奶。

小狗有喜欢乱咬东西的天性,这是十分正常的,狗狗常用咬东西的方式减缓换牙的不舒适感,同时还可以帮助牙齿顺利长出。主人应该把厨房的垃圾和纸巾拖鞋放在小狗无法接触的地方,同时买一些咬咬棒,橡胶磨牙棒等给小狗玩耍。

宠物狗养殖有什么要求

1、养殖环境要求

对于宠物狗的养殖,首先要考虑它们的生活环境。宠物狗要养在干燥、清洁、通风、安全的场所。狗圈要有较好的隔离效果,不受风雨侵扰。平时要注意消毒,保证狗圈环境卫生。

此外,宠物狗需要有充足的空间。不同品种大小的狗,需要不同大小的狗圈,每只狗至少有2平方米的活动空间,而不是挤在一起。同时,狗圈内要有食槽、饮水器等设施,以保障狗的营养和水分供应。

2、饲养要求

宠物狗的饮食非常重要,要选择适合狗的营养饲料。不同品种的狗、年龄大小不同,对于饲料的要求也不同。应该进行一定的医学检查,查看宠物狗是否存在食欲、消化等问题,然后选择适合的饲料。

此外,狗狗也需要适量的运动,特别是长时间在狭小空间内的狗,更需要主人适时的带它们出去,给予运动和放松。

3、宠物狗健康要求

宠物狗的健康非常重要,主人需要保证狗的身体健康。经常给狗狗常规的体检和预防针、驱虫等保健措施,及时发现身体问题,给予适当的治疗。

此外,也要注意对宠物狗的卫生保健。经常给它们做梳毛、清洁耳朵、擦拭眼睛等,保持宠物狗整洁卫生,避免出现细菌感染等问题。

4、宠物狗品种选择和繁殖要求

在宠物狗养殖的过程中,还需要选择合适的品种进行繁殖。主人需要对不同品种狗的性格和习性有所了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同时,在进行宠物狗的繁殖时,要注意避免近亲繁殖和超龄繁殖,选择健康的母狗进行配种,并严格控制配种次数,避免对母狗身体造成过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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